前期物业预算工资怎么算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 2024-04-01 00:40:49

  前期物业管理费用预算范本(仅参考) 受××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依据××物业开展前期管理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工作量,结合本物业公司真实的情况,现将有关管理费用开支预算排列如下。

  一、管理人员工资 物业的人员编制及工资预算如下表所示。 物业管理人员编制及工资预算表 岗??位? ? ? ? 设置人数? ? ? ? 工资及福利 管理员? ? ? ? 1名? ? ? ? 1×2500=2500元/月 水电工? ? ? ? 1名? ? ? ? 1×1800=1800元/月 保安员? ? ? ? 7名? ? ? ? 7×1500=10500元/月 清洁工? ? ? ? 2名? ? ? ? 1200×2=2400元/月 小计? ? ? ? 11? ? ? ? 17200元/月

  二、环境维护费用 1.清洗水池 上水池30立方米×2=60立方米,下水池20×2=40立方米,共100立方米,收费标准为7元/立方米/月,水池清洁费为:7×100÷3=233元/月。 2.市政管道清疏:3.8元/户/月,共123户,因此市政管道清疏费用为3.8×123=467.4元/月。 3.抽粪共8组,300元/组(一年一次),抽粪费用8×300÷12=200元/月。 4.公共环境灭“四害”费用100元/月,消杀费用为100×1=100元/月。 5.绿化保养200元/月。

  三、公共设备保养 公共设备包括水泵、浮球、相关开关、机本体、翻新等,对其进行养护,费用标准为1元/户/月,按123户算为1×123=123元。

  四、公用楼层开关、灯泡更换等 费用标准为1元/户/月,按123户算为1×123=123元。

  七、合计说明 以上六项支出共16666.40元/月,另外: 零星维修占总额1%=16666.40×1%=166.66元; 税费占总额5.7%=16666.40×5.7%=949.99元; 公司酬金占总额10%=16666.40×10%=1666.64元/月; 总支出:16666.40+166.66+949.99+1666.64=19449.63元/月。 注明: 1.对辖区内的公司将提供有偿服务,具体见附页。 2.室内疏通部分,将免费为租户做疏通处理。 3.对于部分设施修缮,我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以人工费和材料费的方式来进行报价。人工具体费用如下(包材料): 砌单面墙:12~15元/平方米;铺瓷片15元/平方米;扇灰5元/平方米(包材料);批荡8元/平方米;拆装平门50元/平方米;排水管更换(自排管)15元/米;排污管更换35元/米(若有部分费用涉及淤泥清运则另行计算)。 4.因没有维修基金,对于维修规模、金额较大的修缮、维护工程由物业所有者负责工程费用或委托我公司做,如洗外墙、设备更换、房屋建筑结构加固等。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

  受××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依据××物业开展前期管理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工作量,结合本物业公司真实的情况,现将有关管理费用开支预算排列如下。

  管理员? ? ? ? 1名? ? ? ? 1×2500=2500元/月

  水电工? ? ? ? 1名? ? ? ? 1×1800=1800元/月

  保安员? ? ? ? 7名? ? ? ? 7×1500=10500元/月

  清洁工? ? ? ? 2名? ? ? ? 1200×2=2400元/月

  上水池30立方米×2=60立方米,下水池20×2=40立方米,共100立方米,收费标准为7元/立方米/月,水池清洁费为:7×100÷3=233元/月。

  2.市政管道清疏:3.8元/户/月,共123户,因此市政管道清疏费用为3.8×123=467.4元/月。

  3.抽粪共8组,300元/组(一年一次),抽粪费用8×300÷12=200元/月。

  4.公共环境灭“四害”费用100元/月,消杀费用为100×1=100元/月。

  公共设备包括水泵、浮球、相关开关、机本体、翻新等,对其进行养护,费用标准为1元/户/月,按123户算为1×123=123元。

  公司酬金占总额10%=16666.40×10%=1666.64元/月;

  总支出:16666.40+166.66+949.99+1666.64=19449.63元/月。

  3.对于部分设施修缮,我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以人工费和材料费的方式来进行报价。人工具体费用如下(包材料):

  砌单面墙:12~15元/平方米;铺瓷片15元/平方米;扇灰5元/平方米(包材料);批荡8元/平方米;拆装平门50元/平方米;排水管更换(自排管)15元/米;排污管更换35元/米(若有部分费用涉及淤泥清运则另行计算)。

  4.因没有维修基金,对于维修规模、金额较大的修缮、维护工程由物业所有者负责工程费用或委托我公司做,如洗外墙、设备更换、房屋建筑结构加固等。

  一、正常期年收入测算(收缴率开发商支付项按100%计算,业主收费按95%计算)

  1住宅32364.41.832364.4×1.8×95%×12月66.4

  2商业群楼1107.823.611070.82×3.6×100%×12月47.86

  3车位管理费214个30元/月.个30×214×12×100%7.70

  8设备设施保养费综合测算包括:消防设施、水电设施维护费、房屋维护费、车场维护费、智能化设施维护费、公共设施维护费10.00其中5台电梯年审年检、维护保养费约5万元/年

  9保洁、绿化费综合测算包括: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消杀费、化粪池清淘费等2.40

  答: 选定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一堆要签字的,这中间还包括前期物业合同和临时规约,那么,究竟前期物业合同有什么用处,小编现在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

  通常状况下,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但是,在物业建成之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就有必要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由于此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不可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筑设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在建筑设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称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筑设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建筑设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筑设计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从建设到管理关键环节的顺利衔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以下特征:

  这是因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首次业主大会尚未召开,业主还不能形成统一意志来决定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而此时已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现实必要。为维护正常的物业秩序,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筑设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买受人签署的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了建筑设计企业代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而且由于建筑设计企业作为物业的初始业主,自然享有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先权,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和建筑设计企业的初始物权,构成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理依据。

  前期物业的期限,是指从首户业主入住起,至全体业主与开发商完成物业公用部分交接为止。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物业的销售、业主的入住是持续的过程,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间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前期物业服务的期限也是不确定的。但是,一旦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进入了通常情况下的物业管理阶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一定要具有一定形式的合同。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涉及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为避免建筑设计企业侵占或者不了解未来业主的利益需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对合同形式作书面要求,便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权利,防止建筑设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出现,发生纠纷时也有据可查。

  虽然建筑设计企业有权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但由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共同代表者的缺位,而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紧密关联,应当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引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过程,而招投标方式体现了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既有利于遏制建筑设计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损害业主的权益,更有助于物业服务企业平等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因此,《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筑设计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二者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筑设计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此条规定不仅说明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也为两份合同的衔接作了规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仅仅是在业主不具备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条件下的权宜措施,因此在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条件具备后,必须赋予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主权。

  答:第一:“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叫前期物业;

  第二:没有“后期物业”这个词,出了上面介绍的“前期物业管理”之外,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

  前期物业管理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但合同对全体业主同样有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双方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费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接受政府行政主任部门的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物业费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自愿合同约定。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包涵早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设计企业的承接查验、对建筑设计企业和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主要服务内容是对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撤出,需要和业主委员会做好承接查验或交接。

  答:第一:“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叫前期物业;

  第二:没有“后期物业”这个词,出了上面介绍的“前期物业管理”之外,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

  前期物业管理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建筑设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但合同对全体业主同样有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双方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费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接受政府行政主任部门的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物业费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自愿合同约定。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包涵早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设计企业的承接查验、对建筑设计企业和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主要服务内容是对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撤出,需要和业主委员会做好承接查验或交接。

  答: 前期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对新物业项目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管理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并按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在物业管理的初期,由于发展商拥有大部分产权,所以开发商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比较大,又因为是发展商首先聘用了物业公司,所以前期物业管理是由发展商来制定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了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谁,然而前期物业管理的特点又有什么呢?

  由前期物业管理的详细的细节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这是前期物业管理**明显的特点。

  前期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在新建物业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初期,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其介于早期介入与常规物业管理之间。因此,前期物业管理在时间上和管理上均是一个过渡阶段。

  新建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往往会因其实施工程质量隐患、安装调试缺陷、设计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初期集中反映出来,造成物业使用功能的不正常,甚至有极大几率会出现临时停水停电、电梯运行不平稳、空调时冷时热等现象。由于物业及设备设施需要经过一个自然磨合期才能逐步进入平稳的运作时的状态,因此,此阶段的物业管理也明显呈现波动和不稳定性。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需要投入人、财、物等资源,投入较大,管理成本相比来说较高。但物业空置率却较高,管理费收缴率较低。因此,前期管理阶段的经营收支一般是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