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关于开展运河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公告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 2024-04-16 18:37:09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推动上述方案落地,运河区相关的单位起草31个子方案,其中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运河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多次提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定期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以及第十六条规定: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省安委会《河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安委会《沧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区安委会《运河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聚焦治本攻坚,各镇(街道)、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察觉缺陷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1.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责任。各镇(街道)要深入贯彻《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沧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按照《沧州市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分级组织约谈督办。

  2.落实部门分管责任。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职责督促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4年起,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各镇(街道)照《运河区聚氨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电气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应急、市场监管、住建、公安、人社、消防等部门,2024年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组织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逐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措施,建全完善基层火灾防控机制及配套保障措施。司法、消防等部门要在上级统一领导下,一同研究依法稳妥赋予镇(街道)部分消防行政执法权限,2024年底前全面落实委托或授权执法。要组织镇(街道)发动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应用省社会综治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开展排查整治。要按照“务实、管用、能处理问题”的原则,建立镇(街道)有专职人员负责的消防工作站所,2025年底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基本实现全方位实体化运行。

  4.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1次),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要指导社会单位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5.强化公民社会责任。各镇(街道)要引导公民自愿加入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广泛参与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信函、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6.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南陈屯镇和小王庄镇要落实《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若干措施》,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建立 “邻里守望”制度,村干部或党员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将“为重点人群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纳入民生工程、实事工程。要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7.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依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运用知识图谱、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全面应用新版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适时推广移动监管 APP,推进与政府执法平台相互连通,科学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实现任务精细化、检查智能化、程序规范化、研判多维化,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8.建立健全火灾风险研判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明显问题。各镇(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制定防范对策措施。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部门每年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开展分析研判,针对性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2024年起,各镇(街道)研判报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研判报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9.聚焦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一是深化“大单位”综合治理。发动相关行业部门、发动镇(街道)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明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依职责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开展地下停车场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小场所”监管。各镇(街道)要发动镇(街道)消防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监管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九小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热情参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沧州市消防、公安联动基层消防治理效能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完善消防救援大队与公安派出所相互配合,隐患移交工作协作机制,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抄告有关部门,视情报请上级政府实施重点督办。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要根据运河区的方案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压实镇(街道)属地政府领导责任,督促公安、教育、卫健、商务、文旅、住建等部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在年度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报告中单列一章专题报告落实情况。三是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组织有关部门重点排查违规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明显问题。要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基地及配套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设防等级。四是抓好“旧区域”突出风险治理。各镇(街道)要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等“旧区域”突出风险,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明显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进老旧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0.落实重点区域防范措施。各镇(街道)强化火灾风险研判结果运用,每半年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南陈屯镇、小王庄镇等居民自建房集中地区,要加强自建房用作仓储、“九小”等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场所配齐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防安全。水月寺办事处、市场办事处商场较集中的地区,要加强排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纠能力,加强身培训演练。运河区作为主城区,高层建筑数量大体积大人员多,各镇(街道)要加强隐患排查,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单位要由社区牵头,整改火灾隐患,保证安全。同时,加强对涉及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仓库冷库、村集体企业和社会单位逐一开展隐患排查,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1.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镇(街道)要组织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架空管线等管理,对影响消防车通行、堵塞门窗等逃生通道的,依法予以清除。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建成区道路停车管理,对占用道路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拖离。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商务、宗教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在行业系统内组织并且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对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消防部门依法立案查处。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2.严格执法查处。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运用《消防法》第六十七条,督促企业高管等“关键少数”主动履职,有效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震慑。

  13.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完善地方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综合运用集中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依托消安委平台,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对极度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政府要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4.强化信用监管。消防部门要将存在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依法予以处罚和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政府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发改、工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依法由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执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人社部门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

  15.强化行业培训。2024年,组织人社、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规范施工作业和管理,严格持证上岗,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组织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消防安全常识,规范燃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初期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要组织发改部门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业系统培训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16.规范员工素质培训。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员工“四个能力”培训,小场所开展“一懂三会”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2024年,全区“金牌宣讲员”比武竞赛活动, 鼓励行业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强消防培训团队。

  17.强化科普宣传。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利用各类媒体、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的提示提醒和重点帮扶。要严格按照标准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预约开放、参观体验等活动。要深化消防宣传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商会议,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联合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18.强化警示教育。各地要将消防法律和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党校培训、职业培训、普法宣传等内容,加强督导落实。要以案说法,结合本地发生的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分级、分类开展案例警示宣传,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要充分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每月通过当地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平台曝光一次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9.培树先进典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热情参加全国“119”消防奖、全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消防之星”、优秀消防志愿队伍评选等活动,重点培树一支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培养一批消防技能人才和先进典型。要协调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2024年,重点宣传行动工作措施和进展成效;2025年、2026年,重点宣传行动重大成果和创新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明显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认线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运河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快速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明显问题,为消防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消防法规制修订,快速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推动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示范建设试点,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要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明显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党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督导重点,定期组织并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整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原标题:《【消防安全】关于开展运河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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