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一文看懂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

文章出处:行业新闻       发表时间: 2024-03-27 21:01:24

  (一)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火灾起数按1起确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以下规定: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设计流量由以下需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模块设计流量组成1、室外消火栓系统;2、室内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注意,这些自动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需以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取其中最大者;4、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1、首先第一步就是要计算到底发生火灾的时候要用到多少水(1)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包括:①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②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用水量;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④水幕系统的用水量;用水量=(室内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自喷 冷却)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h)×3.6用此公式分别计算各系统的用水量后相加,就是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这样是火灾时总共需要的用水量。格外的注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模块设计流量应选择该建筑中用水流量最大的一个自喷系统来进行计算。

  2、第二步就要考虑如果灭火过程中有补水措施,此时要知道可以补充多少水,即为: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m³)=补水流量(L/S)×火灾延续时间×3.6题目中会有补水流量,此时只要我们大家都知道火灾延续时间,就能够获得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到底外界可以补多少水,那么这部分水量就应该不用存储在水池当中的。(若无补水措施这一项可不计算)

  ①火灾延续时间定义:火灾延续时间是水灭火设施达到设计流量的供水时间。规范所确定的火灾延续时间主要考虑在灭火组织过程中需要立即投入灭火和冷却的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均为1h。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②乘以3.6的原因:3.6其实是计算单位换算的推导结果得来的,我们在计算时一般会用的流量单位为L/s,而最终结果我们应该的是消防水池的容积单位为立方米。且火灾延续时间单位通常是小时,因此将L换算成m³,将s换算成h,就有了3.6这一个数字,即1L/S=3.6m³/h。(1m³=1000L,1h=3600s)

  ③补水汇总:当补水管路为一路补水时,此时认为补水不可靠,则不考虑补水情况(即不减去该部分水量。)当补水管路为两路补水时,此时才可以将补水量减去,而补水设计流量采用两路补水中相对流量较小值。比如两路补水分别为20L/s和15L/s,那么计算补水量时的取值应取15L/s,来进行计算(因为要保证可靠)。

  ④如果题目中同时存在两种及以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在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时,设计流量取最大值。比如,题目中设置了湿式自喷,设计流量为20L/s;干式自喷设计流量为25L/s;水喷雾灭火系统模块设计流量为35L/s,防火卷帘冷却水幕系统模块设计流量为40L/s。则此时选取自喷系统时应选择35L/s(因为水幕系统为冷却作用,并不是灭火作用,选取时应该将灭火部分进行比较取最大值,而冷却部分单独计算)。

  某建筑高度为55m的科研楼,每层建筑面积为500㎡,设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流量为40L/s);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流量为30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20L/s);该建筑设置了水泵接合器,距该建筑5~40m范围内有2个市政消火栓,且市政管网为环状,消防用水需储存在消防水池中,消防水池设有两条符合标准要求的补水管,补水量分别为30m³/h和40m³/h。该建筑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最小为( )。

  【解析】:建筑高度大于50m的科研楼,火灾延续时间为3h,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为1h,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专用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当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时,符合本条以上内容的室外消火栓出流量宜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但当市政给水管网为枝状时,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宜超过一个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故市政消火栓可满足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最小为3.6*40*3(室内) 3.6*20*1(自喷)-30*3=414m³。故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