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容量要求合集

文章出处:M6米乐app最新版下载       发表时间: 2024-02-18 06:33:58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 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水池分为生产,生活和 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产、消防合用 的消防水池,独立的消防水池。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l)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 水源不能够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建筑物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 和超过 25L/s(二类高层居住建筑除外)。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确定如下: (1)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 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 续补水的条件卜,消防水池的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 水量。确保在火灾时向水池连续供水的条件为: ①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 ②若部分采用给水装置,该给水装置应设有备用泵和备用电源(或内 燃机作为备用动力),能使给水装置不间断地向水池供水的输水管不少 于两条。 〔2)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水池有效容积。其为生活用水的调 节水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及生产事故储备水容积之和。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 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室内消 防用水量的要求。 (2)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够确保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 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室内 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不足部分 之和的要求。 (3)消防水池容积大于 500m3 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 的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容积大于 1000m3 时,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 用的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Va=(Qp-Qb)t 式中 Va—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3); Qp—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m3/h);

  Qb—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充的流量(m3/h); t—火灾延续时间(h)。

  式中 Vy—贮水池的有效容积 Qb—水泵出水量 Qg—水源的供水能力 Tb—水泵运行时间 Vx—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 Vs—生产事故备用水量 Tt—水泵运行间隔时间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第 8.3.4 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2h 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 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h 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 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应按 6h 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 规范第 8.2.6 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 8.2.7 条的规定确 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 1h 计算;

  基本参数:建筑物体积25000m3的门诊楼;消火栓用水量 15 15L/s,每根管流量为10L/s,同时使用水枪为3支,因此需同时

  消防水池计算容积=喷淋系统用水量消火栓系统用水量, 单位:m3

  一 喷水强度 作用面积 维持的时间 消防用水量 喷淋系统用水量 6 160 1 57.6 基本信息参数:建筑危险等级为中危Ⅰ级,喷水强度为6L/min*m2; 建筑危险等级为中危Ⅱ级,喷水强度为8L/min*m2; 建筑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喷淋作用面积为160m2; 消防喷水维持的时间为1h; 消防用水量=喷水强度*作用面积*维持的时间,单位为m3.

  消火栓系统用水量 15 2 108 基本信息参数:建筑物体积25000m3的门诊楼;消火栓用水量 15L/s,每根管流量为10L/s,同时使用水枪为3支,因此需同时 启用2根管。故消火栓流量按20L/s考虑。 消防喷水维持的时间为2h; 消火栓用水量=消火栓流量*维持的时间,单位:m3

  消防水池计算 165.6 消防水池计算容积=喷淋系统用水量消火栓系统用水量, 单位:m3 如果补水管管径为DN65,每根管补水量按20立方/小时考虑,,

  消防水池容积计算 应该是室内消火栓 Q1,室外消火栓 Q2,喷淋系统 Q3 在火灾时 间内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即三项流量乘以火灾延续时间之 和.V=Q1*T1Q2*T2Q3*T3;T3 一般为 1 小时,T2,T1 一般为 2 小时或 3(高层建筑)小时消防水池的容积,是按照满足 两小时消防灭火用水量(自消、普消)的前提下,不含前 10 分钟的用水,水池的有效容积。在计算时,需要加上 1.3 的 系数。规范同时上说在能保证连续补水的前提下,水池的容 量可以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消防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可按下式确定: Vf=3.6(Qf-Ql)Tx Vf 消防用水量,立方米 Qf 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升每秒 Ql 水池连续补充水量,升每秒 Tx 火灾延续时间,是指消防专用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 被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具体查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 取 2 小时。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 消防水池内的水一经动用,应尽快补充,以供在极短的时间内可 能发生第二次火灾时使用,本条参考《建规》的要求,规定 补水时间不超过 48h。 为保证在清洗或检修消防水池时仍能供应消防用水,故要求

  Tx 火灾延续时间, 是指消防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 被扑 灭为止的一段时间,具体查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 取 2 小 时。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 消防水 池内的水一经动用,应尽快补充,以供在短时间之内可 能发生第二次 火灾时使用,本条参考《建规》的要求,规定 补水时间不超过 48h。

  公式( :V=VnVw-Vg 公式(一) : 式中:V---消防水池有效容量(m3) Vn---室内消防水池用水量(m3) Vw---室外消防用水量(m3) Vg---室外给水管网供水量(m3)

  Vf=3.6(Qf-Ql)Tx Vf——消防用水量,立方米 Qf——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升每秒 Ql——水池连续补充水量,升每秒 Tx——火灾延续时间,是指消防专用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被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 具体查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取 2 小时。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

  消防水池容量计算 公式:Vy=(Qb-Qg)TbVxVs QgTt=(Qb-Qg)Tb 式中 Vy—贮水池的有效容积 Qb—水泵出水量 Qg—水源的供水能力 Tb—水泵运行时间 Vx—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 Vs—生产事故备用水量 Tt—水泵运行间隔时间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第 8.3.4 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2h 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 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h 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 应按 6h 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 8.2.6 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 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 8.2.7 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 1h 计算

  Vf=3.6(Qf-Ql)Tx Vf——消防用水量,立方米 Qf——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升每秒 Ql——水池连续补充水量,升每秒 Tx——火灾延续时间,是指消防专用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被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具体查 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取 2 小时。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2h 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 续时间应按 3h 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应按 6h 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 时间应按本规范第 8

  Vf=(Qf-Ql)Tx Vf——消防用水量,立方米 Qf——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升每秒 Ql——水池连续补充水量,升每秒 Tx——火灾延续时间,是指消防专用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被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 具体查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取 2 小时。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

  QgTt=(Qb-Qg)Tb 式中 Vy—贮水池的有效容积 Qb—水泵出水量 Qg—水源的供水能力 Tb—水泵运行时间 Vx—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 Vs—生产事故备用水量 Tt—水泵运行间隔时间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第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2h 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 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h 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 应按 6h 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 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 1h 计算

  Vf=(Qf-Ql)Tx Vf——消防用水量,立方米 Qf——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升每秒 Ql——水池连续补充水量,升每秒 Tx——火灾延续时间,是指消防专用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被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 具体查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取 2 小时。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

  QgTt=(Qb-Qg)Tb 式中 Vy—贮水池的有效容积 Qb—水泵出水量 Qg—水源的供水能力 Tb—水泵运行时间 Vx—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 Vs—生产事故备用水量 Tt—水泵运行间隔时间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第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2h 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 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h 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 应按 6h 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 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 1h 计算

  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技术的发展, 体现城市时代特征的高层建筑亦进入繁荣发展 阶段,慢慢的变多的高层建筑矗立于现代都市之中。随之而来的高层建筑火灾形势 也慢慢变得严峻。 高层建筑火灾,立足于自救,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将直接影响 到火灾的扑救效果。而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系统模块设计中的重要设施。因此,对于 如何经济、合理、科学地设计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储水量,以及什么样的条件、什么 情况的补水才算作火灾延续时间摧消防水池的补水量等的设计变得相当敏感且 责任重大。如何把好这个尺度,这是建筑设计企业、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一个 焦点。本文中,笔者将以规范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工程的设计及消防建 审工作实践,就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问题进行探讨,有些想法仍不很成熟,提 出来供大家研讨。 《高层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第 7.3.2 条和 7.3.3 条对消防水池的设置及 设计储水量作出了如下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 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 不能够确保室外消防用水量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 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对以上规范的规定,各个地区在理解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