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地:市审图系统入口迁移!原系统9月份开始停用!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 2024-04-01 00:40:57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调整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流程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599号)

  7月29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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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住建局:7月15日起,全市房建工程开始实施电子图纸全过程流转应用!9月1日起,不再单独上传竣工图纸!

  7月4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电子图纸全过程流转应用工作的通知》。

  自2023年7月15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自施工图审查环节开始实施二维电子图纸的上传流转应用,工程开展施工图审查时应上传CAD+PDF格式电子图纸。

  自2023年9月1日起联合验收案件的竣工图纸从“电子图系统”自动采集,联合验收系统中不再单独上传竣工图纸。

  属于三维BIM应用场景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实施二维、三维电子图纸(CAD+BIM)的同步上传流转应用。

  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图审查、行政审批、建设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以同一套电子图纸为依据,各环节中对图纸有修改、变更的,应在同一套图纸上进行变更,变更记录全程留痕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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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住建局:7月15日起,明确62种施工图重大变更,须经原审查机构同意!不允许超出两次!

  7月7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指引》《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技术清单》,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应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合格证书后,如有重大变更,需由建设单位组织将修改后涉及重大变更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广州市工程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原审查机构审核检查通过并出具变更审查意见告知书。

  对于施工图设计一般性变更,建筑设计企业直接将一般性变更部分推送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上传至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存档。

  施工图设计重大变更应及时上传“广州市工程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审查,重大变更次数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两次。

  第一条、凡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查内容的,均视为重大变更,具体为: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应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做修改。凡涉及规划、建设、人防、环保、市政公用等行政主任部门审批内容的重大变更,建筑设计企业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同意。

  对变更规划部门已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指标内容的(建筑面积、层数、高度、主要使用性质或功能、建筑平面形状和形式、重点控制区域的建筑外立面风格、色彩等),应由建筑设计企业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变更手续后,再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重大变更审查。

  1.1、不改变规划用途,调整建设工程同一单体建筑各层具体使用功能时,对防火分区、疏散距离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要求造成影响。

  1.2、改变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尺寸、位置、承载力;改变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或总疏散宽度;改变避难间或避难层所在楼层、数量及有效避难面积;改变建筑材料及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和能抗住火焰的极限;改变排烟窗口有效开启面积及位置;改变室内配变电房、发电机房、消防专用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锅炉房、厨房(非住宅)位置等内容”。

  改变建筑的保温系统、保温隔热材料、外窗玻璃参数而降低建筑物的节能标准和性能、影响防火等级。

  降低建筑物防水设计等级、改变地下室内外防水设防位置、改变防水材料导致防水等级降低。

  5、超限高层结构抗震设计做调整,与经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检查通过后的结构抗震设计的具体方案或措施不符合的;高层结构设计做调整,结构变更导致结构抗震设防超限的。

  7、受其他专业变更影响,改变承担重量的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导致使用荷载、结构上的布局变化等。

  8、施工过程中由于实际施工现场情况改变、实施工程质量不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等需复核验算、补强加固等结构专业变更。

  1、建筑给水排水: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功能的设施;给水系统涉及到供水系统的分区修改及供水形式的修改,如变频泵供水改无负压供水、用水量调整达30%以上、水泵房位置调整等。

  2、建筑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改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如改变建筑消防水源的来源或位置;改变消防水池或水箱的有效容积或数量及位置,或改变消防给水系统模块设计标准;改变室内外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形式或调整室内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分区;基于建筑专业消防设计变更引起的消防给排水设计调整。

  3、建筑热水系统:热水供水系统涉及供水热源及供水分区的修改、循环方式修改等;或因建筑功能调整需要增加或取消部分热水系统。

  5、给水、污水处理工程: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及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或材料、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解决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征地拆迁等方面发生明显的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出现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线工程基础处理方案、建筑物结构及形式、施工工艺、收水范围、重要材料等根本性改变的,增加或取消结构物。

  1、改变设计标准、主要室内设计参数【包括:设计标准的改变、室内主要设计参数(如室内的CO2浓度、洁净度、温湿度、新风取值等)】。

  3、改变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制式;当改为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时,需提供冷、热负荷计算书。

  5、改变燃气(油)锅炉房、直燃机房、燃气三联供机房等与消防相关的设备用房的位置、泄爆条件。

  6、改变暖通专业节能、环保、卫生设计,如锅炉房烟气排放的位置、高度和排气解决方法的改变;公共厨房油烟排放的位置、高度和排气解决方法的改变;实验室废气排放的位置、高度和排气解决方法的改变。

  1、改变用电负荷等级、系统容量、发电机容量、一级配电电压及系统结线、低压配电系统(一、二级负荷)的结线、改变多油开关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发电机房等含可燃油电气用房的位置、或变更上述电气用房内的电气设备而引起可燃油量增加,或改变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13、人防工程某一种类的结构构件的材料等级、截面尺寸或配筋发生大面积(或大量)调整的(同级别钢筋代换除外)。

  14、对人防工程防护安全影响较大的特殊结构构件发生改变的(如托柱转换梁,托墙转换梁等)。

  15、人防战时主要设备的参数或数量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含过滤吸收器、超压排气阀门、密闭阀门、风机、空调室内外机组、水箱、柴油发电机组、油箱等)。

  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位置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载取值、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够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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